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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粤RYU552小车

    拍卖时间:2014/12/11

    参考价格:¥55,440.00

标的基本情况 拍卖标的 粤RYU552小车
拍卖号 (2014)穗花法委拍字第165号 案号 (2014)穗花法执字第654号
委托方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拍卖方式 网络电子竞价
标的评估价值(元) 55,440 起拍价(元) 55,440
保证金(元) 5,500 保证金缴款期限 2014年12月08日17时前
网上报名及办理联合竞买手续时间 2014年12月09日 网上查询竞买资格时间 2014年12月10日
网上宣读竞买须知、规则时间 2014年12月11日09时45分至10时 网上报价开始时间 2014年12月11日10时00分
拍卖标的简介     根据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书》[中广信评报字(2014)第252号]显示:
    拍卖标的为一辆日产轩逸小型轿车,车牌号码:粤RYU552,品牌型号:东风日产牌DFL7168VAKI,使用性质:非营运,登记日期:2012-11-28,检验有效期止:2014-11,车辆停放于广州市花都区交警大队事故赔偿中队停车场内。
委托法院对拍卖标的的竞买条件及情况说明 1、拍卖标的权属人为被执行人袁国洪。
2、拍卖标的按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在参加拍卖前,应自行、充分了解标的物的外观、内饰及机械性能等现状,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风险。
3、拍卖标的能否办理产权牌照登记及办理产权牌照的时间及需要完善的手续、资料,请竞买人在作出竞买决定之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拍卖标的的登记资料缺失、外观、内饰及内在机械构造与相关职能部门登记资料不符等等瑕疵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产权牌照登记手续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负,如不具备办理产权牌照登记条件所产生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4、拍卖标的办理产权牌照登记手续的,则由买受人凭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材料自行负责到相关职能部门完善相关手续及办理产权牌照登记手续;法院在审查拍卖合法有效且买受人按拍卖成交确认书规定的付款时间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只负责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其他材料均由买受人自己负责完善和补充;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未及时完善相关手续及办理产权牌照登记手续的,责任自负。
5、竞买人在竞买拍卖标的时,须确保符合国家、省市有关限购政策的有关规定。
6、办理拍卖标的的产权牌照登记手续时,须完善登记手续,补缴相关税费等,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7、办理拍卖标的产权牌照登记需缴交交易手续费等登记费用,营业税、契税等其他税费和明确与未明确的所有费用和税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8、拍卖标的的产权牌照登记详情以相关职能部门核定为准。
9、买受人应自行在竞买前已充分了解了相应的风险和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
10、上述费用均不包括在拍卖成交款和拍卖佣金之内。
标的图片及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