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VIEW精品欣赏
-
-
广州市白云区黄石东路天云街30号1104房
拍卖时间:2014/12/11
参考价格:¥2,130,117.00
| 标的基本情况 | 拍卖标的 | 广州市白云区黄石东路天云街30号1104房 | ||
| 拍卖号 | (2014)穗花法委拍字第164号 | 案号 | (2006)穗花法执字第00385号恢字2号 | |
| 委托方 |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 拍卖方式 | 网络电子竞价 | |
| 标的评估价值(元) | 2,130,117 | 起拍价(元) | 2,130,117 | |
| 保证金(元) | 210,000 | 保证金缴款期限 | 2014年12月08日17时前 | |
| 网上报名及办理联合竞买手续时间 | 2014年12月09日前 | 网上查询竞买资格时间 | 2014年12月10日 | |
| 网上宣读竞买须知、规则时间 | 2014年12月11日09时45分至10时 | 网上报价开始时间 | 2014年12月11日10时00分 | |
| 拍卖标的简介 |
根据广东公评房地产与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粤穗公评(估)字(2013)2322126号]显示: 拍卖标的位于广州市(白云高尔夫花园小区)一栋13层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楼房内的第11层(电梯楼),建筑面积:100.71平方米,使用性质:住宅,权证证号:1498549号,房产登记号:2002登记字163721号,土地使用期限:70年,从1999年8月13日起。 |
|||
| 委托法院对拍卖标的的竞买条件及情况说明 |
1、拍卖标的为商品房。拍卖标的抵押权人为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市芳村支行,并被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查封。 2、拍卖标的按现状拍卖,存在他人使用或租赁情况,法院不负责清场。竞买人在参加拍卖前,应自行、充分了解标的物的现状,并清晰理解“不负责清场”的法律含义及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风险。 3、涉诉资产交易及过户按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限购政策执行,竞买人可在拍卖标的所在地房地产登记机构查询自己的购房资格。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委托法院提交房地产登记机构出具的《购房资格证明》。如买受人不能按时提交《购房资格证明》的,委托法院可裁定拍卖无效并委托重新拍卖。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委托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上述款项。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委托法院强制执行。 4、拍卖标的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和使用年限以房地产登记部门核定为准。 5、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手续时须完善土地出让手续,补缴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如涉及改建、加建、扩建等则需由买受人按相关的法律法规处理后才能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如有出租经营使用的,请买受人自行协调好相关权利人的权益。 6、标的物中房屋产权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的时间及需要完善的手续,请竞买人在作出竞买决定之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负,如不具备办理产权登记条件所产生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7、标的物中需办理过户手续的,由买受人凭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材料自行负责到相关职能部门完善相关手续及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法院在审查拍卖合法有效且买受人按拍卖成交确认书规定的付款时间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只负责出具拍卖成交确认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其他材料均由买受人自己负责完善;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未及时完善相关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责任自负。 8、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需缴交房地产交易手续费等登记费用,营业税、契税等其他税费和明确与未明确的所有费用和税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9、上述费用均不包括在拍卖成交款和拍卖佣金之内。 |
|||
标的图片及其他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