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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2013年年底,我司接到拍卖广州市人和镇经济发展公司项目的委托。该项目债权总额为653.50万元,其中本金余额为269万元,利息为394.50万元。该债务人已停业多年,说明已经没有很好的偿债能力。经越秀区人民法院的判决,债权人对债务人之前抵押担保的厂房进行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标的物按现状拍卖,已知瑕疵,债务人的具体情况等由买受人自行核定。因此在一定程度上,买受人要承担一定的风险。

  在接到委托后,我司对改债权项目表现出高度的重视,数次与客户沟通协商,并带领客户到实地考察,进行了充分、深入的调查后,发掘了该债权项目的潜在升值空间,并向客户群体进行了更加详细的说明、分析。最终该债权项目以635万元成功拍出。